医药之梯,一个专业的医药人才招聘网站!
, 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医药动态 > 正文

温馨提示

时间:2017/03/28来源:阅读:1030

温馨提示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地高辛口服液等定点生产药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函〔2017〕1号),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将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等3个品种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目录。请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做好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工作。



     附件: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地高辛口服液等定点生产药品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13日


相关资讯

更多»

医药之梯

医药之梯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医药之梯微信二维码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2009347号-3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646号 人才服务许可证:33010100057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 Olink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反馈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