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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第一批定点生产药品执行期限的通知

时间:2017/03/28来源:阅读:983

有关定点生产中标企业、相关配送企业,各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规定,国家第一批定点生产试点药品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盐酸洛贝林注射液、盐酸多巴酚丁胺注射液和甲巯咪唑片4个品种已于2017年2月12日到期。为确保上述4个药品的临床供应,经国家卫生计生委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决定将第一批国家定点生产试点药品执行期限延续3个月。

请供货甘肃市场的定点生产企业,尽快维护网上信息,完善配送关系,执行国家延期供应政策,保障临床需求。各医疗机构继续按国家延期要求做好相关采购使用工作。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秦晓虹

联系电话:0931-4818123   4818100

联系人: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马永恒

联系电话:0931-2909262  2909261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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