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03/28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阅读:78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为切实贯彻落实“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总局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依法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的基础上,就上述4类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卫生许可整合后,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条件等事项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场所涉及食品安全的卫生条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含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增加以下内容:
(一)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二)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
(三)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
(四)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
三、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要求,在制定或者修订《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上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增加的内容进行细化,依法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8月22日
最新医药动态
更多»相关资讯
更多»- 1美沙拉嗪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意见草案
- 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中那非类物质的测定和小麦粉中硫脲的测定2项检验方法的公告
- 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秋节后月饼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 4上会被否后,天松医疗“二战”北交所
- 5国家医保局发文!新冠治疗药品不作政府定价
- 6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 7度他雄胺胶生物等效性指导原则
- 8总局关于发布钙磷/硅类骨填充材料等3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4号)
- 9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2017年1月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情况的通告
- 10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
- 11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通知
- 12巴柳氮二钠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意见草案
- 13第六批国采,24省执行时间一览
- 14美沙拉嗪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意见草案
- 15国家药监局发文取消这16项证明事项
扫一扫关注医药之梯微信二维码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2009347号-3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646号 人才服务许可证:33010100057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 Olink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