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销售使用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骨肽注射液的通知
时间:2017/03/28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阅读:89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总局接到云南省局《关于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骨肽注射液有关情况的报告》(云食药监稽业〔2017〕2号),反映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批号:150920E1)引起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该公司近5年来未生产过骨肽注射液。上述产品涉嫌为假药。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立即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和排查工作,一经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依法责令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追查涉案产品的来源和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对违法销售使用上述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医疗机构的,要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当地党委、政府。
三、各地要在每月15日前将案件查办工作情况通报云南省局。云南省局要做好涉案产品的认定工作,对各地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需要认定的产品,及时出具认定意见。云南省局负责汇总全国案件查处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总局稽查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18日
最新医药动态
更多»相关资讯
更多»- 1《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
- 2维A酸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意见草案
- 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 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 5重磅!“中央一号文件”官宣!快来看看涉及哪些医药领域的信息
- 6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通知
-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告
- 9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上市销售问题的复函
- 10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情况的公告
-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
- 12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康复新液说明书的公告
-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1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和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人工牛黄原料药的通告
- 15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关节止痛膏说明书的公告
扫一扫关注医药之梯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