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管理法实施 “药神案”被告取保候审
时间:2021/08/13来源:医药魔方阅读:802
“我们二审为他做无罪辩护,当时新的《药品**法》修改还没出来,法院方面也比较慎重,没有及时宣判,今年8月26日新修订的《药品**法》获**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那么根据新的法律,如果这个药国外是真药,仅仅是没有批文,它是不能按照销售假药罪来判的,所以在法条修订之后,我们第一时间提请取保候审,第一次被驳回了,第二次获得通过”。
——林永祥的辩护律师邓学平
12月5日,据多家社会媒体报道,连云港“药神”案第一被告人林永祥取保候审,其他因销售“假药”被押的7名被告均已取保候审。
新版《药品**法》于8月26日通过,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假劣药的范围进行了修改,没有再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列为假药。对于进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林永祥的辩护律师邓学平认为,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的行为已经不能再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将为林永祥做无罪辩护。
而林永祥的另一辩护人葛绍山律师透露了检方的补充意见:认为根据新《药品**法》的修订,涉案的药物已经不视为销售假药了,但是林永祥等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秩序,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处罚。
案情回顾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4年7月,被告人林永祥等15人通过不同渠道购进大批印度生产的无进口批文的“吉非替尼”(易瑞沙)、“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盐酸厄洛替尼”(特罗凯)、“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多吉美)等抗癌药,加价销售给其他被告人及医院,销售金额5万余元至590万余元不等。
2018年8月31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一人被判处缓刑,三人免于刑事处罚。
声明:本文系医药之梯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最新医药动态
更多»相关资讯
更多»- 1加码眼科!恒瑞「地夸磷索钠滴眼液」首家申报上市
- 2药事日报475期 | 分析师:礼来Tirzepatide有望达到250亿美元销售峰值
- 32018年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预测
- 4药事日报311期 | 多项药物获批;国家药监局发布多项公告
- 5生物技术公司破产潮 去年破产公司数量创新高 有的已成立30年
- 6创新支付成新风口 数10亿资金投入 红杉、腾讯等巨头进场
- 7药明奥测:国内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PD-L1伴随诊断试剂盒获批
- 8药事日报323期 | 瑞辉2021年财报公布!前GSK高管宣布加入拜耳!
- 9关于增补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目录产品的通知
- 10关于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的公示
- 11HIV重大发现!细胞尺寸和周期状态或许在HIV扮演决定性作用
- 12关于公布自治区2017年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及价格的公告
- 13关于调整部分第二类疫苗产品供应价格的通知
- 14药事日报483期 | 超121亿!华润三九发布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
- 15药事日报514期 | 全球首款!B型血友病基因疗法获批上市!
扫一扫关注医药之梯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