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8家药企被查!罚款百万!
时间:2021/08/09来源:医药之梯阅读:586
具体惩处办法
这一次惩罚中药监局并未公开具体的罚款金额,但此次该药企被罚是依据新《药品**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进行处罚的,而文件中一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而这一次药企主要违法事实就是生产销售劣药,所以不论货值金额是否超过十万,百万罚款是少不了了。
小编看法:
关注过小编之前发布的新闻的读者就知道,就在这两天小编还报道了一篇关于药店销售假药的文章,虽然药店售假也是不可原谅与小觑的事件,但是相比起药企售假售劣来讲又显得不值一提了。首先从销售数量来说,要知道药企的药物、医药用品都是大批量销售到各个渠道的,药企一旦制假制劣、售假售劣造成的影响之宽泛是多么惊人。对于药企造假如果长期没有被发现引起的恶劣影响其实是可以参考日本小林制药的。小编希望医药人能够认清自己身上承担的是什么样的责任,毕竟在选择进入这个行业时,就选择了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千万不要让利益蒙住了双眼。
其实幸运的是国家对于医药行业质量、合规与否这个方面是抓的很严的。所以能够及时发现药企的不符合规范,虽然对**的造成的损失已经发生了,但是及时发现及管控能够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了。
其实国家还是给医药行业留有了余地,对于第一次发现有违规情况且情节不严重的医药企业国家仅仅是给了警告。
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比如涉及到了产品的质量以及成分方面的就不仅仅是警告这么简单了。毕竟如果药物、医药制品的成分、质量不过关就非常直接的危害到了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了。如果这样也网开一面的话,首先会在群众中造成不满,会让群众觉得国家、医药行业不把他们当回事。其次会让一些医药企业抱有侥幸心里,要知道如果在这个方面有侥幸心里的话,很有可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知法犯法,为了利益伤害群众利益。
当然对于知错不改,一错再错的企业,国家也是不会放过的。2019年8月12日,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还因为生产的“二至丸”标识不符合规定被药监局予以“警告”的处罚。结果这一次的检查又再度出现了问题,那么对于“再犯”国家选择不再心慈手软,这一次的惩罚手段可以说是非常的公正严明了。可以说是给各医药企业一个明示,国家不会放过任何知法犯法的企业。
小编希望各医药企业引以为戒,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知错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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