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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带量采购规则大变:颠覆性新规则来了!!

时间:2022/11/08来源:网络阅读:289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就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经过前两批带量采购后,江苏省征求意见的背后,是其带量采购规则的大变化。而在省级带量采购全国各地开花,且规则基本上已经固化的时候,江苏开始重新修改带量采购规则,如果探索成功,其影响或不仅仅只限于江苏一个省(点击页面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可浏览征求意见稿全文)。

趣学术认为,本次带量采购独创之处在于不再进行质量分组,非独家品种在中选规则和价格纠偏的双重保险下,保证中选品种价格差距不超过1.8倍,对流标品种进行新一轮竞价,除报价最低的产品,其他落标的品种都暂停挂网。于是,非独家品种的市场上将只剩下中选产品和竞价后价格最低的产品,其他不降价的高价品种均会被暂停挂网——保持高价落选继续保有市场的路走不通了!

一旦不再质量分组,一直保持价格坚挺的原研药此次会降价来留住市场吗?对于中选品种来说,临床掌握着市场选择权,如何在降价后,找到低成本的连接医生的方式,这也将是所有中选药企面临的挑战。

01

颠覆性新规则:没有质量分组了

因为省级带量采购主要针对的未过评产品,所以省级带量采购一般都会进行质量分组,原研和过评产品都会被单独分组,而在最新版的江苏省带量采购规则中,不再有质量分组。

征求意见稿表示,根据同品种申报企业数和上年度各企业省平台采购量进行分组,具体方法如下:

1.申报企业数为 5 家及以内的品种,不再分组。

2.申报企业数为 6 家及以上的品种,申报企业分为两组:

(1)上年度采购量(以 2021 年度省平台验收数据为准,下同)大于同品种平均采购量的企业为一组,其余企业为另一组。

(2)当某一组申报企业只有 1 家时,由同品种另一组中采购量最相近的 1 家企业递补入该组。

以平台采购量为分组基础意味着什么呢?不再以是否为原研等作为分组的标准,意味着医疗机构的认可率,谁更获得临床认可,正式成为分组的标准。

中选规则:

非独家品种,如果想要中选必须满足一定的降价要求,其降价要求是中选规则和价格纠偏的双重限制。其中,中选条件为:同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拟中选:

(1)按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排名在同组前 40%(四舍五入取整)的企业拟中选,同组中选企业数最多不超过 3 家。报价相同时,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名靠前的优先(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版《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为准)。

(2)降幅达到 50%的,拟中选且中选企业数量不限。

而在拟中选条件之外,江苏还用价格纠偏保证降价效果,不接受拟中选价格纠偏要求的拟中选企业,取消拟中选资格,不再递补。拟中选产品以最终报价为中选价格,实现了“双保险”。征求意见稿表示,拟中选企业的最终报价应按以下规则进行价格纠偏:

(1)组间纠偏。所有非独家品种的最高价拟中选企业,根据其最终报价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的比值由高至低排序,排名前10%(四舍五入取整)的,应进一步降价,使价差比值达到剩余90%拟中选企业的平均价差比值。

(2)组内纠偏。同组中选企业数量达到 2 家及以上的,组内拟中选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价格≤同组最低价的 1.8 倍;

b.降幅≥50%;

c.单片(粒/支)价格≤0.1 元。

组间纠偏保证了所有品种都实现了一定的降幅,不会出现个别品种降幅不高的情况,有效防止了企业串标。而组内纠偏的规则更为严格,如果有多家中选,意味着其中选价格差距最高只有1.8倍,让低价中选的药企吃了一颗定心丸。去年,湖北省中成药带量采购联盟首次进行带量采购试点时,同品种中选价格差距过大曾经引发争议。组内纠偏则很好纠正这点,保证了中选价格价格差距不会过大。

对于独家品种,征求意见稿明确其中选规则为:

独家品种报价不高于全国最低价的,拟中选。在最低价省份中选的,带自身 80%意向量;在最低价省份备选的,带自身 30%意向量,在此基础上,降幅每增加 1%,带量比例增加 5%。

所谓在最低价省份中选、或者备选,意味着其价格不仅仅是全国最低价,其价格就已经经过别省的降价洗礼,那么分别给予80%、30%的意向量。如果没有这个优势的话,意味着没有经过别省的降价,那么报价越低,带的采购量就越多。如果按照降幅和采购量的比例来看,没有集采过的独家品种降价20%即可获得100%的市场报量,经过集采后的独家品种降幅可以更低。

02

量的分配和流标品种的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在中选产品确定后,将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分配给中选企业:

1.独家品种的约定采购量按照中选规则进行分配。

2.非独家品种的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进行分配:

第一步,分配优先量。医疗机构将同品种意向采购量的 20%为优先量,分配给同品种价格最低的前 50%企业。

第二步,分配剩余量。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需求,将同品种意向采购量的 60%作为剩余量,分配给同品种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无论优先量还是剩余量,都没有特别指定给任何一家,而是将选择权给了医院,这就意味着,中选不一定有量,药企在报价时,必须要留足中选药品充分推广空间,尤其是产品本身就有量的,要给队伍留出推广费用,要找到一个低成本连接医生的推广方式,让医生认可你的产品和临床价值。

非独家品种降价后,也面临可能没量的情况,那么,肯定会有一些企业选择流标。征求意见稿明确:

(1)独家品种流标。流标独家品种将在平台予以单独标识,其采购情况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并定期通报。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流标品种时应予以报告说明,对采购流标独家品种金额排名靠前的将予以约谈。

(2)非独家品种流标。对流标非独家品种,增加一轮竞价,同品种所有企业合为一组重新报价,报价最低且不高于本产品全国最低价和我省挂网价的 1 家企业拟中选,最低报价企业 2 家及以上时,2021 年度省平台采购量大的企业优先。

对重新竞价后仍然流标的非独家品种,省平台挂网价最低的拟中选,其余企业在采购周期内暂停挂网。

暂停挂网这招太狠了。非独家品种一旦流标,能够留在市场,只有挂网价最低的(可能只有一家),其他厂家只能暂停挂网。为了争取最后的挂网资格,相信落标品种的竞争将会非常激烈。

在这一规则下,留在江苏市场的同品种的产品将只剩下:中选价格在1.8倍范围内的中选品种和竞价中最低价产品,由此保证留在江苏市场的都将是价格适宜的产品,不再有超高价品种留在市场,那些试图通过高价留住市场、开拓市场的产品会失去生存空间。

来源:趣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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