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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一联合议价组议价公告

时间:2017/03/28来源:阅读:924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一联合议价组定于2017年1月16-20日,对《辽宁省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信息库》中除血液制品以外的全部药品进行网上议价,现将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议价批次

     议价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暂不列入招标采购药品清单”类药品,第二批为“急(抢)药品采购清单、妇科非专利药品采购清单、儿科非专利类药品采购清单、临床需求新批准上市药品采购清单、常用低价药品采购清单、限价采购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基础输液”类药品

     二、时间安排

     (一)1月17日进行第一批“暂不列入招标采购药品清单”类药品议价,并于1月17日20:00将第一轮议价结果在平台上反馈至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1月18日进行第二批“急(抢)药品采购清单、妇科非专利药品采购清单、儿科非专利类药品采购清单、临床需求新批准上市药品采购清单、常用低价药品采购清单、限价采购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基础输液”类药品议价,并于1月18日20:00将第一轮议价结果在平台上反馈至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三、企业应答

     (一)如果议价组同意企业初始报价,视为议价完成,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无需反馈;

     (二)如果议价组不同意企业初始报价,给出新价格的,1月17日20:00收到第一批议价结果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务必于1月18日11:00前对该价格进行应答;1月18日20:00收到第二批议价结果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务必于1月19日11:00前对该价格进行应答。同意的请确认,不同意的请给出企业第二轮报价,由议价组确定是否同意此价格。逾期未应答的视为放弃,议价程序终止。

     四、议价组反馈

     第一联合议价组将于1月20日9:00对第一批和第二批药品的第二轮议价结果统一进行反馈。

     常用低价药议定的最终结果高于国家规定日均费用标准,则议价结果作废。

     特此公告。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一联合议价组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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