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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保险支付产品吉非替尼片挂网公布及选定配送关系的通知

时间:2017/03/28来源:阅读:999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社会事业保险局《关于吉非替尼片(伊瑞可)医保支付价格的说明》的相关要求,经公示,对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非替尼片(片剂,0.25g,10片/盒)予以挂网公布,并开通交易系统。现将建立配送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选择和确定配送企业
  生产企业选择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通过资质审核的具备配送能力的药品配送企业,并确定配送关系。时间为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3日。配送关系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二、医疗卫生机构选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和确定配送企业
  ㈠根据本单位临床用药需求,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在“中标(挂网)产品目录”中选定本单位采购目录,并确定配送企业。
  ㈡同一产品只能选定一家配送企业。
  ㈢配送企业一经选定后,则建立起相对确定的配送关系。  
  ㈣选定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后,应在集中采购平台上提交确认信息,否则视为无效选择。
  业务咨询电话:0531-67873167、67873123
  技术咨询电话:0531-67873135、67873161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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