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地高辛口服液等定点生产药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函〔2017〕1号),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将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等3个品种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目录。请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做好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工作。
附件: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地高辛口服液等定点生产药品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