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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定点生产试点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8来源:阅读:984

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636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地区供应复方磺胺甲噁注射液定点生产企业通知》(国卫药政便函〔20165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工作结果,推进我省药品采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执行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结果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结果与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和《医疗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即日起通过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直接网上采购。

      对于《关于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6365号)中涉及到的吉林省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的定点生产企业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地区供应复方磺胺甲噁注射液定点生产企业通知》(国卫药政便函〔2016515号)要求,因其目前尚未恢复生产,暂由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待其恢复生产后,再按《通知》要求,调整该药品定点生产企业。

      各相关供货企业、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结果要求和我省规定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及定点企业,严禁任何形式的网下采购和违规采购。

1

地高辛口服溶液

30ml:1.5mg/

北京华润高科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32.2/

2

复方磺胺甲唑注射液

2ml:磺胺甲0.4g,甲氧苄啶80mg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2/盒(10/盒 )

3

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

2.0g/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5.9/





      特此通知。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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