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混批,怎么处理?
最近遇到一个混批,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混批,领导们讨论后有3中不同的意见, 1.质量系统的领导 混批 按照原则是需要整批报废的 ; 2.生产系统的领导 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混批 正常用吧; 3.还有一部分领导说 找出受混批影响的一部分产品报废,剩余部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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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如果决定强制混批,把这会议纪要写成书面,让各部门领导签字,纳入批记录,但授权人不要在放行记录上签字。
对这些糊涂蛋,就得按程序走。 -
为了降低质量风险,不让企业信誉受损,建议报废。调查混批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同一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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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听老板的,国企听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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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报废吧,否则很多记录涉及调整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