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作职责
4.1参与放射性药物(核药)项目的调研论证,负责研发项目的统筹规划,包括药物临床前整体规划和落地实施、IND临床批件申报等;
4.2收集、掌握新药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方面的法律、法规等信息,在研究过程中对取得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进行专利保护;
4.3负责项目的对内、对外关系的协调,实时监控及掌握项目进度, 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
4.4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5、任职条件
5.1博士及以上学历,药物化学、生物学、影像学相关专业,英语六级及以上;
5.2有放射性药物从候选化合物开发到IND申报的相关经验;
5.3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5.4积极主动、执行力强、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
5.5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