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财务总监
(洛阳、太原、聊城)
本省不能派本地
1.负责制定并贯彻执行外派成员企业各项财务及经营管理制度。
2.负责外派成员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
3.负责外派成员企业整体资金运作与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
4.负责外派成员企业财务核算及财务相关制度、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设工作。
5.负责外派成员企业财务分析及重大经济事项的财务测算工作。
6.负责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外派成员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与银行、税务、审计等外部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9.负责协助成员企业合规经营管理,防止舞弊和弄虚作假,杜绝出现损害大股东利益行为。
1.8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担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或集团外派财务总监,3年以上医药流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2.主导过子公司全面财务管理(预算、核算、资金、资产、税务);有从0到1搭建财务制度及核算体系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