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简介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65年8月,原称“钦州专区人民医院”,1994年11月撤地设市后改用现名。医院历经60年峥嵘岁月,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十附属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是高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消化道出血中心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钦州市危急重症救治人才小高地。近年来,医院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和第五届钦州市市长质量奖正奖,创伤中心通过自治区高级创伤中心现场认证,获批2025年钦州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担当实干先进集体。2024年6月通过三甲复评审,成为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以新标准通过的医院。2025年门急诊量约为147.7万人次,出院量10.4万人次,出院患者手术2.6万人次,平均住院日6.8天。
医院现有总院区、港区分院和在建的东院区3个院区。总院区占地面积115.5亩,医疗用房17.2万㎡,编制床位1805张。在建的东院区将分三期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3.5万㎡,设置床位798张,其中一期项目设置床位200张,建筑面积约3.9万㎡,一期项目计划已于2025年6月竣工。医院总院区配置现代化医疗设备1.1万台(套),价值11亿余元,包含超高端320排 CT、3.0T磁共振、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显像系统(PET-CT)、进口西门子数学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进口ECMO体外膜肺氧合系统等。
医院现有职工2962人,其中高级职称694人,教授72人,副教授94人,研究生导师14人,博士研究生28人、硕士研究生347人。设置有临床科室62个,医技医辅科室15个。风湿免疫科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心血管内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普通外科、胸心外科、泌尿外科、肾内科、消化内科、风湿免疫科、内分泌科、病理科、肿瘤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等13个科室获批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和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重症医学科、普通外科、感染性疾病科、骨科、肿瘤内科、康复医学科、神经内科、老年病学科、心胸外科等9个科室获批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创伤外科、老年病学科等2个科室获批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以及钦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和培育专科11个、钦州市医学类质量控制中心29个。2021年以来,我院新增科研项目438项,共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广西科技厅项目9项,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项目1项。在医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104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06篇,SCI论文51篇。新增科研获奖10项。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始终秉承“敬业务实、求精争先、团结奉献、博爱至诚”的医院精神与“病人利益第一、服务质量第一、医疗技术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办院宗旨,坚持公益性质,以“钦·和·善·医”为文化品牌,以“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为服务理念,以“打造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医疗中心”为医院愿景,坚持“提质量、增效率、调结构、降成本、优服务、精管理”为主基调,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26年招聘(第三批)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本着按需招聘的原则,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现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人才招聘和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2026年第三批招聘,招聘医师岗位20名,技师岗位1名,工勤岗位5名。详情请看“2026年招聘(第三批)岗位需求表”(附件2)。岗位如下:
1.内科医师6名;
2.外科医生10名;
3.五官医师2名;
4.康复医师1名
5.放射医师1名;
6.放射技师1名;
7.保安5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5.具有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不得报名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学历及执业资格要求
1.医师岗位: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入职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英语CET-4及以上水平。
2.技师岗位: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入职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英语CET-4及以上水平。
3.工勤岗位:高中或中职及以上学历。持有军人退役证、警校毕业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保安证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年龄要求
1.医技岗位: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招聘硕士、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招聘博士、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工勤岗位:18-45周岁。
3.高层次人才岗位:符合2026年高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博士学位人员,如“2026年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表(附件1)”所示,按本院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可通过扫描“博士高层次人才参观面谈申请二维码”(附件4)进行报名,或者直接致电王部长、曹老师(0777-2810622)进行简历投递。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
2.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中岗位人员基本条件者,可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
(1)博士高层次人才请扫描本公告所附“博士高层次人才参观面谈申请二维码”(附件4),按照表单要求填写并上传个人简历。
(2)非博士人员请扫描本公告所附“2026年招聘岗位应聘二维码”(附件5),按照表单要求填写并上传个人简历和应聘登记表。其中“应聘登记表二维码”(附件7)需自行扫码下载,填写后签名上传。
(3)保安岗位请扫描本公告所附“工勤岗位应聘二维码”(附件6),按照表单要求填写并上传个人简历和应聘登记表。其中“应聘登记表二维码”(附件7)需自行扫码下载,填写后签名上传。
医院将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温馨提示:上传的个人简历(PDF或word)应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格式命名,简历内应附有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相应学习阶段成绩单)、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科研论文、所得荣誉等材料,未附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简历。
3.资格审核。医院择优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在招聘工作的过程中,凡是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核及面试
1.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1)简历筛选及考核通知。第三批招聘岗位将与第二批招聘岗位(附件3)一并筛选、并择优发出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未接到面试通知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2)考核时间及面试地点。与第二批招聘公告岗位(附件3)一并考核、面试,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2.考核环节。采用“试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3.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或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复核,主要对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对历届应聘人员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或函调。
(四)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
采用“邀约+参观+面谈”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院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管理规定实行,并依据市里相关规定进行报备和编制申报等。
(五)公示
应聘人员考核、面试合格,并经医院讨论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工作群、医院官网或院内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就业协议签署与岗位保留
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发出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就业协议和报到入职。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人员需在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1个月内签署三方就业协议,并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1个月内来院报到;应届住培医师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1个月内签署双方就业协议,并在住培结束后(需获得住培结业证书)1个月内来院报到,具体报到入职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到须提前与我院协商。未与我院协商者,且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岗位资格。
2.历届人员(含往届住培毕业生)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1个星期内签署就业协议,2个月内来院报到。如不能在2个月内报到,须提前与我院协商。未与我院协商者,且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岗位资格。
3.签署就业协议后,医院与拟入职人员双方应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内容,违反就业协议条款方要依规协商赔偿。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凭组织人事部出具的体检对接函到本院健康管理医学中心完成入职体检。体检结果有效期为3个月,即报到前3个月内可自行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参照桂人社发〔2024〕3号文件执行。
体检费用由拟入职人员自理。
四、薪酬待遇
(一)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引进策略。根据学历和职称等具体情况享受安家费(具体金额面谈),可提供过渡周转房,科研启动金等待遇;执行协议薪酬或年薪制等。
(三)两个同等对待。为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我院坚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参加招聘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项
具体招聘办法由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部长、劳副部长、曹老师,0777-281062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7-2820158(纪检监察室)。
附件:
原标题: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第三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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