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科医师10名、护士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3.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①中共党员;
②有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工作经历;
③会讲白话或客家话。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人数、岗位、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试用、理论及操作考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医院会根据简历收集情况适时组织面试。
2.报名方式:1).提交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报名邮箱:sjsbyydqrsk@163.com
2).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办公室(港口区光坡镇大龙村大板组),联系科室:党群(人事)科,联系电话:0770-2632691。
(二)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经我院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通知进行理论及操作考试(护士岗位)、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面试后进行心理测试,现场通知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通过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心理测试、试用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护士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五、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等有关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2.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职工体检、伙食补助等福利;
3.医院有公租房提供给聘用者租住;
4.享受“两个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本招聘信息由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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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
2026年4月2日
原标题: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招聘简章(第一期)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007fe002-535d-4dd2-b610-89fac028d6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