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山区医疗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我区医疗卫生服务力度,中山区医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4名,补充到中山区人民医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时用工人员4人,从事导诊、录入、登记、采便等医疗服务性工作。(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参照《2026年大连市中山区医疗第二次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9日,在各成员单位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应聘者于2026年4月3日自招聘公告发布后至2026年4月9日17:00期间将登记表发送报名邮箱。
2.报名初审
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考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医疗统一组织,具体内容待通知。
(四)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A4纸按顺序装订)到招聘单位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进入体检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及优先聘用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区医疗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及优先聘用原则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协议。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五、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请及时关注并查看招聘单位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因信息关注不及时或通讯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4.以上招聘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进行的,将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查阅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区医疗所有。
附件:
1.2026年大连市中山区医疗第二次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计划表
2.2026年大连市中山区医疗第二次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连市中山区医疗
2026年4月3日
原标题:【招聘】2026年大连市中山区医疗第二次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ekIYv80wZnyfqfGZAa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