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工作人员133名。具体引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引进(招聘)条件等情况详见《伊春市直属公立医院引进(招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伊春市直属公立医院引进(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伊春市直属公立医院引进(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3)。
二、引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急需紧缺岗位人员。
(三)报考人员年龄条件为:
1.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4月17日(含)至2008年4月16日(含)期间出生。具备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43周岁(含)(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8周岁(含)(197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4.急需紧缺岗位人员具有中级职称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43周岁(含)(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引进(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引进(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其一引进(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
(五)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六)服从引进(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伊春市域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8.现役军人。
9.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引进(招聘)程序
引进(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 公告发布
引进(招聘)公告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yczxyy2026.ibaoming.net),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本次引进(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4月17日9:00—2026年4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报考人员与引进(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6家公立医院于2026年4月17日9:00至2026年4月24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4月23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4月23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4月17日9:00至4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报名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4.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⑤引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⑦我市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在岗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引进(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5.打印准考证
考试地点设在伊春市伊美区。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时刻关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按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6家公立医院联系。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面谈,内容主要考察医疗专业能力、医德医风建设、应急应变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引进(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专业理论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可进行一次复检。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另组织专业理论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6家公立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聘用通知单办理人员落编。公开引进(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聘用后在6家公立医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6家公立医院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6家公立医院分别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引进(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伊春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伊春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伊春市中心医院0458-3765707
伊春市第一医院0458-6117180
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0458-3016031
伊春市中医医院0458-3336713
黑龙江省林业第二医院0458-3475172
伊春市妇幼保健院0458-3881567.
政策咨询电话:0458-390751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6129-400转1749
监督举报电话:0458-3907509;
以上电话均在正常工作时间受理咨询。
附件:1.伊春市直属公立医院引进(招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伊春市直属公立医院引进(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3.伊春市直属公立医院引进(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原标题:伊春市直属公立医院引进(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c.gov.cn/ycsrmzf/c101987/202604/4245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