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满足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创新编制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7〕5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关于批转望江县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望政办〔2017〕23号)相关规定,现就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数20个,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2000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聘用意向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招聘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望江县医院网站以及招聘现场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就业赋能服务中心103室(合肥市肥西县杭埠河大道2227号)。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赴高校招聘工作组负责。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填写《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推荐证明、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传递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情况。凡因弄虚作假、与规定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若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则先进行笔试。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实际公开招聘计划的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1)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现场通知。
(2)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笔试采取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合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医学专业知识70分。
(3)笔试成绩:笔试设最低分数线,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若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低于30人(含),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含)即开考,未达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现场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以及业务知识、专业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四)签订聘用意向书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人员,并现场签订聘用意向书,其余未签订聘用意向书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签订递补协议书。
(五) 体检、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签订聘用意向书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由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等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最后一名多人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每个环节的递补只进行一次。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结合体检、考察结果,从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望江县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望江县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8〕263号)相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
五、工作纪律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及社会的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56-7173616 (县医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监督电话:0556-7185039(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2、 附件1: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4月7日
原标题:望江县医院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angjiang.gov.cn/public/19638151/2030331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