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一)

来源:医药之梯
时间: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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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五批建设项目,是宿迁市委市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总投资40多亿元,南北院区占地面积519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设计床位3000张,其中北院区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开业,南院区正在建设中。2023年8月,宿迁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人民医院签约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按照“一院两区”模式整体移交江苏省人民医院运营管理。江苏省人民医院90余名专家派驻宿迁,王学浩院士等22个专家团队定期来宿坐诊手术。医院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江苏大学宿迁临床医学院。现有8个省级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34个市级重点专科、13个市级重点学科,建立23个市级质控中心。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

南院区正进行施工建设,正式运营后将形成“一院两区、一体两翼”的协同发展模式,北院区以综合、危急重症救治为重点,加强内涵建设,医疗服务水平,稳步做好全市医疗服务的兜底工作。南院区以肿瘤综合治疗为主,建设肿瘤中心、血液病中心、消化系统疾病诊疗中心、胸心疾病诊疗中心等4大中心,建成集“医、教、研、防、产”于一体,“立足宿迁、服务全域、辐射苏北”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充实医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2日至2008年5月6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应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以下简称“两同等对象”。

社会人员、“两同等对象”报名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2026年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两同等对象”,取得证书(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2.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均为本科,并具有相应的学位。

3.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医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  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2026年11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sqfh.org.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http://115.120.241.165:8050/。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5月6日16:00。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医院(0527-80528070)。

2.资格初审:2026年4月22日9:00-5月7日16: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医院联系(0527-80528070)。

3.陈述和申辩:2026年4月22日9:00-5月8日16: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医院陈述申辩(0527-8052807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4月22日9:00-5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2026年4月22日9:00-5月9日16:00。

考生在上述环节遇到报名缴费问题或对初审有异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及时与医院联系(0527-80528070)。

(三)网上确认

1.医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医院资格初审意见(节假日顺延,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医院陈述和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家庭的考生,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医院联系(联系电话:0527-80528070),办理考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缴费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考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医院(0527-8052807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招聘岗位的考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6年5月10日9:00-12:00。

4.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二)报名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医院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医院官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规则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发布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医院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医院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医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医院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医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医院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6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8070(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0528250(医院纪委);

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27-84359272(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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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 2026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1日

原标题: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rsxx/202604/6ecca21745e14a38bef568403087f45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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