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大余县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大余县总医院招聘计划共5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大余县总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5.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大余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在岗人员;
8.与应聘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9.其他影响招聘使用情形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关于学历学位问题:
(1)除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2.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通过国家统一招生,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的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关于非学历专业报考问题: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学历专业报考;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其他可报考人员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非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使用非学历专业报考。以非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关于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7年5月10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5.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只要是毕业后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6.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7.考生所学专业。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专业目录中新旧专业名称或代码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可对照《研究生学科专业调整对应关系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报考。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0日至5月16日
2.线上报名邮箱:dyxrmyyzzrsk@163.com,咨询电话:0797–8714120(工作日08:10–12:10,14:30–17:30)
3.线下报名地点:大余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科(单位地址:大余县庾岭大道5号)
4.报名资料:线上报名:发送主题为“姓名+应聘单位+岗位”的邮件至线上报名邮箱,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如下资料:《大余县总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1、3.2),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的扫描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线下报名资料同上。每人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资格审核:由县卫生健康委、县总医院组织实施。线上报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短信方式进行回复,线下报名的考生当场回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对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5人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人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于5月19日在“大余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考生及时查询具体信息,不另行通知。对开考前未按时到达考场的考生作弃权处理。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范围为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与实践技能相关知识,考试时间5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公布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考生成绩。
4.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各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 :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核资格审查复核名单在“大余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复核。进入面试考核的所有考生须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复核,由县卫生健康委、县总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复核中,考生须携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下载填报《大余县总医院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考核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复核时间:5月28日上午8:20-12:00,下午2:30-5:20。
地点:大余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行政楼四楼学术报告厅
资格审查复核通过后,发放《大余县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面试考核通知书》(以下简称《面试考核通知书》)。各位考生须持《面试考核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
所有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未前来进行资格审查复核并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2.递补:对放弃面试考核资格及资格审查复核不通过人员所产生的面试考核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考核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考核,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复核人员名单将在“大余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递补仅进行1次,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考核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以笔试+面试考核形式的,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考核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80×(50÷100)+80×(50÷100)=80分。
考试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的,考生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例如:某考生面试考核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80分。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余县总医院”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按照报考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五)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县卫生健康委及大余县总医院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主动回避。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县总医院行政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0797-8722213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公示等信息均通过“大余县总医院”公众号发布。
(四)本公告由大余县总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
附件1:大余县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1:大余县总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
附件3.2:大余县总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2
附件4:大余县总医院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

大余县总医院
2026年5月10日
原标题:公告|大余县总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qLyQryBMdQrghjIrWv1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