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国内部分医学重点院校招聘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含2024届、2025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次招聘的高校范围:具有医学类专业的国内“双”高校(学科)、首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年满十八周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90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7.2026年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应条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应条件,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2024届、2025届择业期内的应聘人员须于报名起始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
8.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2026年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hcod.dl.gov.cn/)和部分高校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至7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首页下方“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2026年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等材料(详见附件3),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2.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重新报名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核
考核分为业绩考评和面试考核两部分。其中业绩考评以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业绩材料(附件3)为考评依据;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岗位职责、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能力等内容,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业绩考评、面试考核满分各100分,按2:8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业绩考评×0.2+面试考核×0.8(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第4位不四舍五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另行通知。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待与高校预约确认后,以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hcod.dl.gov.cn/)及所赴高校就业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hcod.dl.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2家及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备选。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hcod.d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五、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请及时查看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hcod.dl.gov.cn/),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或联系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1.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监督电话:(0411)39052262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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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6年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2026年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od.dl.gov.cn/art/2026/7/21/art_1874_2525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