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9:00-8月7日16:00
2026年潍坊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1人)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及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6年8月3日前取得。
(六)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须一致)。
应聘医疗类岗位人员,如已完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报考要求“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岗位的,如未按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九)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青州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和控制总量内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6年毕业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原则上不能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国(境)外留学人员、“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研究方向,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论文、规培专业、规培内容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