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5人。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操作及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身心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山东省南山医院(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拟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6年8月27日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至2026年9月2日(星期三),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山东省南山医院(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34号)办公楼一楼。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3.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与专业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各两份;
(3)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内,如国家主管部门公布2026年度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应聘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报名);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与现场报名所携带的材料一致;
(6)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4);
(7)近期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
4.线下报名同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取消报名、考试、聘用等相关资格。
五、考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技能操作及面试人选。
2.技能操作及面试。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操作等方面的能力。
3.成绩计分方法。按照笔试占50%的比例、技能操作及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笔试的考务工作及缴费。由第三方社会机构负责笔试考务工作和现场缴费。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者,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请慎重选择是否缴费。
5.笔试、技能操作及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通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费。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定岗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本次招聘护理A岗位6人、护理B岗位9人,根据我院护理人员培养制度,新入职护士须参加规范化培训。培训期满后,将结合医院实际需求及个人专业考评结果,安排最终岗位和院区,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安排。
八、注意事项
1.为了便于考生及时收到招聘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查看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3.医院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如有疑问请工作日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163099
朱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163056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登记表
4.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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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护理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jdQgJ6PIonNlDuF5GxI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