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过一次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报考);
2. 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2年10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连城县户籍;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诚信黑名单记录;
5.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6. 无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且未享受过政府就业见习补贴。
(二)招聘见习岗位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