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补充招聘17人公告

来源:医药之梯
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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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026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现开展我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部分未完成招聘计划岗位补充招聘工作。 一、补充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7人,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补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无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为规范;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补充招聘岗位表》(附件1) 其中: 1.相关岗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6年9月22日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为1995年9月2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90年9月2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2.具体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6年9月22日)。 3.医师岗位入职前需取得招聘条件中所列的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6年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如未能提交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交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并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4.技师岗位入职前需取得招聘条件中所列的毕业证、学位证、卫生专业技术师级及以上职称证。 5.护士岗位需取得招聘条件中所列的毕业证、执业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编外人员招用: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3号荔湾中心医院花地湾院区8楼 3.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在当天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好)在报名同时现场资格审核。 (1)个人简历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 (4)资格(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规培合格证明(仅医师岗位提供); (6)执业注册证(医师、护师岗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有内容的页面完整清晰复印,以上各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要求及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合格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5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环节,若不足5人,则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环节。 (2)专业技术能力测试采取临床实践工作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执行力、操作技能水平及职业操守等方面,测试考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计算综合成绩。 4.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环节。 (三)心理测试:由本院临床心理科组织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影响录用的,进入下一环节,否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为确保拟聘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与工作岗位相适应,本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在本院健康管理中心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考试、体检、考察等具体通知请留意医院官网公告。 (六)公示:组织考察通过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在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官网(https://www.gylwy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合同签订:录用人员依法依规由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如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留意医院官网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具体职称聘任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招聘结束后,下次招聘前,若医院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补录,考试综合成绩或笔试成绩保留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 (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20-81589620 监督投诉电话:020-89336113   附件1: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补充招聘岗位表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       2026年9月16日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补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ylwyy.com/yiyuandongtai/yiyuangonggao/3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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