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艾伯维、拜耳……药品价格申诉被医保部门驳回!

来源:健识局
时间: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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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了《关于执行部分挂网药品价格纠偏申投诉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昆药集团的注射用血塞通、永康药业的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正大丰海制药的依达拉奉氯化钠注射液、湖南威特制药的替米沙坦片等16个品规的药品申诉成功,不再纳入纠偏范围;艾伯维的帕立骨化醇注射液、拜耳的甲苯磺酸索拉非尼和迪沙药业的洛索洛芬钠片等48个产品申诉不成立,继续被暂停挂网。


我被“误杀”了!


根据湖南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凡在湖南省挂网的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的药品,其中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单位的可比价不可超过1.8倍,中成药日均费用不可超过3倍,否则将进行价格纠偏。


价格纠偏留给了企业申诉的机会,这次通报的有一些,就属于纠偏纠错了的。


上述名单中申诉成功的16款药品,申诉理由不一,也包含了一些知名品种。比如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降压药替米沙坦片,由湖南威特制药申诉成立,最终按0.8元/片挂网;由武汉久安药业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按照29元/支价格继续挂网。


此外,还有一些药企申诉被“误杀”,比如武汉九珑人福药业表示,其旗下的药品米非司酮片(10mg*30片)和米非司酮片(25mg*6片)生产工艺不同,适应症不同,税率不同,因此这两个产品应该品按不同适应症分组,区别核算。


与之类似的还有科伦药业,科伦药业认为旗下的药品脂肪乳氨基酸(17)葡萄糖(19%)注射液与脂肪乳氨基酸(17)葡萄糖(11%)注射液不是同一通用名,两者在糖脂比、渗透压、能量密度、输注途径、适宜患者等属性上存在明显差异,不应该被纠偏。最终上述两款药的申诉成立。


两款不同的药品被当作同一款药品被“纠偏”,属实有点冤枉,因此主管部门也快速纠正了。


不过,有的企业申诉依旧被驳回。


比如山东安信制药便申诉表示,其旗下的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属于复方制剂,与在湖南省挂网的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和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2:1),组方不同,应属于两个产品,不应差比,不存在价格倒挂。但是,湖南省医保局依旧认为两款药物属于同一款产品,不接受申诉。


多款原研药申诉被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此次还驳回了几款原研药的申诉。


本次通报中有艾伯维的帕立骨化醇注射液、拜耳的甲苯磺酸索拉非尼、参天医药的他氟前列素滴眼液、辉瑞的注射用阿糖胞苷、费森尤斯卡比的脂肪乳注射液(C14-24)等原研产品被判申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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