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重罚!销售假医药用品!
时间:2021/08/09来源:医药之梯阅读:527
销售假医药用品
2021年03月 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3月1日上午,六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丁锐销售伪劣产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丁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258600.19元予以追缴,扣押的口罩予以没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召回不符合标准的一次性无菌医用口罩,支付消费者赔偿金1208284.98元。
具体案件及分析
01
案件详情:该案是六安中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的首例销售假冒医用防护口罩案件。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5日,被告人丁锐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低价购买了大量普通日用防护口罩,以“无菌一次性医用级口罩”等名义在其经营的网店售卖,其中部分口罩已经销售至湖北省武汉市。已销售的口罩金额共计402761.66元,获利258600.19元。经检验,被告人丁锐销售的口罩均不符合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要求。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锐借新冠肺炎疫情初期防护产品稀缺之机,低价购进不符合医用标准的口罩冒充医用级一次性防护口罩并高价售出,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丁锐将不符合医用标准的口罩销售至全国数个省、市、自治区,其行为足以危及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和公共卫生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同时适用销售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六安中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02
对于案件看法:从2019年末开始,国家乃至全球都深受疫情所扰。口罩成为了人们出行的必需用品。人们利用口罩保证自己出行的安全,所以对于口罩的安全及专业系数都要求更高,当看到医用级口罩时就会更愿意去购买。而丁某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来增加自己口罩的销量。但是必须明白的一点就是当口罩没有达到医用级别是不可以标为医用级的。这一次的售假事件,说的轻了是为了自身利益出售假口罩,说的肿了就是借疫情赚违法的钱,赚的是人血馒头。
出售假的医药级口罩会造成什么呢?在现下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变异的情况下,如果口罩的防护能力不够,很有可能导致佩戴者感染**。国家从疫情开始就一直致力于防控疫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一次的假药销售可以说是对国家防疫过程的一个打击了,因为没有办法确认这些口罩的去处与用途,如果被用到一些高危场合中去,可以说是非常危险的。
医用级口罩已经涉及到医药行业了额,要知道医药行业的进入并不是这么容易的,虽然增加了医药级可以增加销量。但是医药级这三个字是医药从业者花了很多心思才让它在消费者心理建立起了威信的。所以希望有这种想法的人三思而后行,毕竟医药用品的造假相较于其他的更严重!
而这一次造假的发生是在2020年1月,宣判结果却至今才出来。这还是在事件是关系到国家非常关注的疫情方面的情况下。小编认为对造假、售假这方面国家应该更加严查、抓紧案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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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情频发:
注意
不管是出于社会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制假造假都是不能够被原谅的事情。如果说别的行业制假造假是危害到群众的经济利益,那么医药行业制假造假就是对**生命健康进行危害了。一旦由于假药而危害到生命,那么就不是简简单单的罚款道歉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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