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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新十条」,四类药全面解禁

时间:2022/12/08来源:医药之梯阅读:334

非处方四类药迎来重大改变,群众线上线下购买不再受限制。

12月7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对于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提出新的十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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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五条明确提出,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在《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中,对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更是提出,要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畅通多途径购药渠道和配送环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取消购买上述非处方药物时的弹窗、核酸检测等要求。采取多种举措,保障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

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在今日召开的***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对于新冠**感染者,首先的治疗就是对症治疗。

有一部分患者会发热、咽痛、咳嗽,对于这些症状,主要是对症治疗,比如给一些退热药,还有一些止咳化痰的药物。

第二,服用抗**药物,对于普通型或者有进展为重症风险因素的患者,可以尽早地进行抗**治疗,以减少向重症的转化,但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来服用。

第三,这几年我们有很好的中医中药,在疾病的治疗方面,中药在**性感染治疗过程当中有着独特优势,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在治疗过程中,新冠肺炎的救治与基础性疾病的治疗要同时兼顾,不能因为感染了新冠,就停止基础性疾病的用药,比如说糖尿病、高血压这些患者,日常的治疗是不能间断的。因此,在治疗新冠的同时,也要特别关注基础性疾病的持续治疗。

郭燕红表示,目前已经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对这些对症治疗的药物以及抗**药物,包括中药、西药等药物、抗原试剂,进行一定的准备。同时,通过分级分类的救治,有很多感染者会选择居家治疗的方式,基层医疗机构以及药品零售网点等也要做相应的准备,来保证药物的可及性。

根据第九版新型冠状**肺炎诊疗方案,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阿兹夫定片被写入诊疗方案,中医治疗方面,藿香正气胶囊、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等被列入推荐用药。

12月6日,****微信公众号发布《居家该备什么药?专家提醒!》一文,在“备什么药”中写道,武汉同济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刘辉国教授表示,针对**感染大多采用对症治疗,药物所能发挥的作用主要是压制症状。在出现症状的初期,应尽快进行对症治疗,备药“划重点”:对症备药。



基础病用药:

新冠感染可能导致慢性病、基础疾病的病情加重,如患有心脏疾病的老人可能出现心绞痛,血糖平时就控制不好的老人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因此,患有基础疾病的人日常一定要规律用药,控制好病情,家中要储备一个月左右的基础病用药。(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感染病中心ICU主任李粤平)

中成药:

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藿香正气胶囊、小柴胡汤颗粒。注意:不要叠加,只选一种,以免出现药物过量风险。(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小汤山方舱医院医疗专家李侗曾)

退烧药:

布洛芬、乙酰氨基酚等。(李粤平)

止咳药:

复方鲜竹沥液、宣肺败毒颗粒、急支糖浆。(李侗曾)

止痰药:

复方甘草片、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李侗曾)

流鼻涕:

扑尔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布地奈德喷鼻。(李侗曾)

咽痛咽干:

华素片、西瓜霜含片等。(李侗曾)

日前,北京、广州、杭州、南昌、河北、山东等地纷纷取消“四类药品”购药登记,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抗生素“四类药品”时,无需再登记个人信息。如今,非处方四类药“全面解禁”,销售不再受限,药店经营或迎利好。

“新十条”公布
这些变化医药人需注意

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

全国疫情防控,迎来新的改变。

医务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通知》提出,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从今年4、5月上海最早几批复产白名单中可以看出,医药企业占据了相当的比重。《通知》要求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上班;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以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等。

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通知》提出,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这意味着,医药企业的线下活动可以顺利召开,各种出差计划也可以按序推进。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根据需要开展抗原检测

《通知》明确,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目前,多地开始在常态化防疫过程中“宣布”采用新冠抗原检测,或是鼓励居民自行购买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抗原检测具备多重特点,一是快速方便,二是适合居民在家中自测。在多地调整核酸检测策略的过程中,抗原检测的作用也进一步凸显。

提出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

在优化调整隔离方式上,提出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也就是说,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提出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后,一般会采取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通知》还提出,要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近日,***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对于老年接种疫苗的必要性等问题上,国家疾控局回应,我国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的总体情况还可以,但在不同年龄层次有差异,80岁以上的老年人接种率还不是很高。所以一方面要整体提高老年人的接种率,一方面要重点推进和提升80岁以上老年人的接种率。

老年人基础疾病比较多,如果感染新冠**,发展为重症、危重症甚至死亡的风险较大,因此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的获益是最大的。

截至11月28日,我国有90.68%的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了新冠**疫苗,86.42%完成全程接种。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疫苗的全程接种率为65.8%。

来源:赛柏蓝
者:颜色 牧之

责编:A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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