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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事关个人账户,药店机遇来临!

时间:2021/08/12来源:网络阅读:948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改革医保,整个征求意见稿对广大民众影响最大的有以下两条。

  第一条就是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健全和完善个人账户使用**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

  此条款规定了参保人可以为近亲属等支付医疗费用,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患者负担,更加的人性化,在不少开展近亲属支付的试点地区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的费用必定会促进处方外流,打破医院对于处方的垄断。为此浙江等多地出台相关规定,规定医保药品加价幅度。以浙江为例,浙江省出台《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虽然限定药店医保药品加价幅度不得超过15%,但是丰富了药店的药品种类,药店可以拿到之前只在医院销售的药品,打破了人们以往对于“从医院拿药便宜,从药店买药贵”的刻板印象,相较于医院人多、挂号麻烦等问题,药店反而更有竞争力。

  看似药店的机遇,但是问题同样也不少,最近多地密集下发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通知,针对销售**等进行检查。国家医疗保障局也发布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其中针对药店和医保基金的**和处罚就有九条之多,药价、销售数量、服务行为等费用都在**的范围内,占到了指导目录的五分之三,可见对于药店的**力度之大。

  建立共济保障机制本意都是好的,促进处方外流,打破医院对于处方的控制,但是实际实施会有很多问题,早在2017年初国家有关部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就提到医疗机构不得限制患者在药店购买药品。

  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但是实际执行起来还是存在很大的阻力,医院往往会采取很多方法来妨碍患者自行购药,例如医院每次只开一个星期的量,这虽然有效的控制了医生乱开药的乱象,但是也间接限制了患者自行购药。在国家降幅惊人的带量采集的背景下,如何让医院心甘情愿的交出处方,共同促进处方外流,也是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其次就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所在地区改革当时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今后年度不再调整。个人账户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研究确定。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这次改进的计入办法才是对我们更大的影响。

  改革之后我的我的钱变少了吗?

  答案是变少了

  举个例子,假如小梯子月薪一万,那么每个月小梯子的医保个人账户会存入380元,在进行改革之后,小梯子的个人账户每个月就只会存入200元了,还有180元将划入统筹基金,作为共济保障制度的资金来使用。

  那么我是不是吃亏了呢?

  当然不是,借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的观点,医保账户里的资金虽然归个人使用,但是其属性仍是医保基金、专款专用,本次用于扩大个人医保账户的保险范围,也正是医保基金本来的用途。

  关于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革可以通俗的理解为:我,小梯子,年轻身体好,医保资金躺在账户里不去流通就无法产生价值,那么我拿出一部分加入共济保障机制,通过共济保障机制将资金让给更需要的人,让他们得到救助,等我年纪大了或者是生病了也会通过共济保障机制等到救助。这样既可以让资金流动起来产生价值,对于未来也一样有保障。

  其实本次改革并不像谣传的那样,医保基金没钱了,而是有近八千亿停留在个人账户上,就像高中**学过的一样,货币流动才能产生价值,通过共济保障机制盘活资金来创造更多价值。

  虽说这是个好事,但是你说不心疼可能嘛,不可能的,但既然国家决定做这个,那就是有了完善的规划的,纵览近期出台的多个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暂行**办法》将滋补为主要效果的药品、保健药品等八类药品的八十个药品移出医保;青海医保局发布《青海省医疗保险总额付费**暂行办法》要求医院核定2020医保基金付费总额,并设立奖惩制度;多地**机构开展药店检查,在发布的通知中多次提到对于骗保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由此可见国家已经在逐渐出台配套政策来保证钱用在刀刃上,更好的造福**。

  本次征求意见稿即将到期,这里小梯子总结了部分小梯子认为很重要的建议,供大家参考,一同探讨。

  一、扩大个人账号对于亲戚的支付范围,扩大到兄弟姐妹等亲属,考虑到实际生活中,存在着患者年事已高父母及配偶已经去世,被子女抛弃等清空,只能依*兄弟姐妹接济,如果能扩大到兄弟姐妹的范围,对于缓解其经济压力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二、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仅仅可用于购买药品和医用耗材等,不能用于公共卫生和体育健身。到是从实际出发,如果能利用资金可以用于接种疫苗、体检、健身等,这样是不是可以更好的做到尽早发现疾病,及时进行预防,长远的看这样也能节省医保基金,但是如何做好**,这就要看有关部门的了。

  三、在门诊统筹放开,检查费用会呈现上升的趋势,这样是否真的能做到开源节流还是打了个大大的问号的。针对部分进行了门诊统筹试点的地区调研显示,医保基金总体情况是因为门诊报销增加而趋紧的。

  如果大家有更多意见的话,欢迎一起讨论。

  在全球范围内面临老龄化威胁的不在少数,其他各国的医保体系是如何应对的呢,小梯子找来了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供大家参考。

  一、**:**医保为主,商业保险通过承接**医保作为主要增长点,但是实际上购买医疗保险的人数远多余参加**医保的人数,但是随着医疗费用的高涨,这种情况正在逐渐改变,各大商业公司纷纷选择竞争大体量的**医保,**也借此加深对于商业医保公司的控制。

  二、德国:依据收入来规定参保类型,月收入低于法定标准的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收入高于法定标准和公共行业中享受**医疗补贴的人员会选择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目前两种保险参保人数差距很***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是商业医疗保险的十多倍。同样还是存在着费用增长过快、预防服务不重视等缺点。

  三、新加坡:采用是储蓄医疗保险的模式,以家庭为单位纵向储蓄医疗资金,按照年纪规定每月缴费上限,同时规定账户余额上限,超出部分转入公积金账户。新加坡的储蓄医疗保险基本能满足本代人的医疗需求,这是其他保险模式没能做到的,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存在着青年人和老年人负担费用的问题。同时严格立法限制医保资金用途,确保用在实处。

  以上就是主要的几种医疗保险模式,依照国情不同,分别适用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供大家参考。

  本次医保改革可以看到**诚意满满,出台多个措施,保障共济保障机制顺利实行,在此小梯子鼓励大家去表达自己的看法,在公示的最后阶段,提出自己的建议,为国家医保改革做出贡献。

  相信在过了改革的阵痛期之后,会迎来一个更加完善合理的共济保障机制。

  参考资料:

  [1]《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暂行办法》

  [3]《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

  [4]《青海省医疗保险总额付费**暂行办法》

  [5]《盘点国外医保制度(一)》.柳丝,蓝建中,汪平,李骥志,张璇.2020.6.2

  [6]《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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