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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款药品将迎无效专利挑战,巴瑞替尼、德谷胰岛素在列

时间:2023/11/14来源:新浪医药阅读:266

依据国知局消息,2023年11月,将迎来多项药品专利无效案件口审进展。涉及重磅药物巴瑞替尼化合物专利、德谷胰岛素序列结构专利等。



化药——巴瑞替尼


基本信息
巴瑞替尼是一款每日口服一次的JAK***,截止2023年10月,FDA已批准巴瑞替尼片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特应性皮炎、新冠**感染、斑秃。巴瑞替尼片在中国2019年6月首次获批进口,在中国获批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和斑秃两项适应症。

中国专利平台登记信息
巴瑞替尼在中国药品上市专利登记平台上登记1项专利(ZL200980116857.7;授权公告号:CN102026999 B),专利类型包括化合物及用途,届满日是2029年3月10日。

竞品信息
截止2023年10月24日,共有3家仿制有相关注册进展:
1家获得上市批准文号(南京优科/南京力博维,2023年9月28日批准);
1家提交上市申请(山东华铂凯盛,2023年9月13日提交上市申请);
1家BE记录(杭州民生,2023年7月5日,首次公开BE预试验记录)。

面对重磅药物,而专利预计2029年到期,在研潜在厂家预计不少,等待陆续浮出水面。


生物药——德谷胰岛素


基本信息
德谷胰岛素是新一代超长效胰岛素类似物,目前德谷胰岛素的复合制剂有德谷门冬胰岛素、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注射液。

中国专利平台登记信息
德谷胰岛素及其复方注射液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上,登记序列结构专利(ZL 200480021733.8),2024-07-22到期(备注,经无效程序,根据无效决定第562083号,专利权部分无效);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决定第562083号的无效请求人,是吉林惠升生物。

用途专利(ZL200680053516.6),2026-12-21到期(备注:经无效程序,根据无效决定第561760号,专利权部分无效);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决定第561760号的无效请求人,亦是吉林惠升生物。

竞品信息
截止2023年10月25日,德谷胰岛素及其复方注射液,仅原研1家在中国注册上市,暂无仿制获批上市。

德谷胰岛素,1家申请生产,惠升生物(2022-07-15承办);
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1家申请生产,惠升生物(2023-05-07承办);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注射液,暂无企业申请生产,多家企业申报批准临床,如通化东宝、联邦生物科技和惠升生物。

值得注意的是,惠升生物对德谷胰岛素登记的2项专利表现出锲而不舍的无效精神。在已作出部分无效决定的前提下,惠升生物依旧提出2项专利的无效请求。其中,序列专利无效案(ZL 200480021733.8)于2023年11月9日进行口审、制剂用途专利无效案(ZL200680053516.6)于2023年10月31日口审。

可见,对吉林惠升或者仿制厂家而言,专利权部分无效不是胜利的终点,提前合法上市销售才是。


专利无效案及后记讨论


化合物/序列专利如果能够被无效,那么意味着仿制可提前合法上市销售。如果站在仿制厂家角度深入探索仔细分析利弊,那么需思考的事项也很多。

首先,专利无效意味着该专利自始不存在,也就意味着该专利不再是所有厂家上市销售的障碍。

如果站在某个无效申请人的角度,一人打仗胜利则普天同庆,是否内心平衡?这时候,就要分情况讨论。

(1)假设自家的注册进度非常快而且后来者追上仍需时限,那么提出专利挑战并且首个获批的厂家,会获得12个月的市场独占期即中国政策优惠(前提是距离专利权到期超过12个月);

(2)假设自家的获批之前已有多家获得注册证号,但之前竞争厂家都是3类声明等待专利过期,那么自家提专利无效并且成功的话,依旧能够提前上市销售,实现弯道超车。

(3)假设自家已获批上市/即将获批上市,而且化合物/序列专利到期也仅剩1年左右,那么此时提出无效该专利的意义可能变得不大。因为无效申请到作出无效决定的时长预计1年左右,这段期间的精力和资本用于无效证据的组织/无效口审的参与等事项,不如考虑花时间和精力在其他项目申报上,或者着力攻破原研该产品其他专利障碍。

如果站在竞品仿制厂家的角度,紧密跟踪竞品厂家是否提出4.1类专利声明,动态跟踪相关专利无效进展,提前布局也是非常聪明的选择。

其次,对于某一仿制厂家,在无效程序中,如果能够有足够**与原研达成和解,共享市场亦是优质选择。而足够**的前提是,对原研专利的壁垒已有初步攻陷的可能。

再者,化合物/序列专利是最难跨越的专利类型,但除化合物专利外,晶型专利、盐型专利、适应症专利、组合物/制剂等专利,亦是仿制上市销售的障碍。只是现状原研碍于维权成本及精准打击考虑,目前诉讼暂不多。

综上,对于仿制厂家而言,在进行原研专利分析的时候,首先,需要跟踪原研在目标市场的专利布局,包括化合物、晶型/盐型、适应症、组合物专利等;其次,仿制的IPR与技术人员需要及时沟通进行专利侵权分析,必要时候,构建自己的专利壁垒;再者,仿制需要进行精准判断和评估竞品及各类型专利到期日,适时提出专利无效/规避声明,助力自家产品提前占据市场。

然而现实情况是,对于仿制厂家,专利无效或者专利和解的路还是很长,在药品专利/无效的认识上,大多数尚持谨慎和保守的态度,那么针对这类厂家,提升注册速度减少犯错误亦是一条传统优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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