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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兴控制权争夺战插曲:厦门未名因拉闸断电被判赔1540万

时间:2022/11/10来源:医药之梯阅读:286

/ 来源:医药魔方invest



近日,科兴生物与山东未名先后发布公告称,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香港科兴”)诉未名医药及潘爱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获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北京高院维持北京四中院原判。厦门未名、潘爱华因拉电闸致使北京科兴产生了疫苗产品损失需向后者赔偿1540.4万元。
北京四中院认为事件起因是厦门未名与科兴香港关于北京科兴控制权存在争议,潘爱华系厦门未名委派担任的北京科兴董事长。
北京科兴成立于2001年,由相识多年的尹卫东与潘爱华的未名集团合作建立,潘爱华出任董事长。
2018年,潘爱华系高管陶福武接受采访时称“最初成立北京科兴时未名集团是第一大股东, 持股75%,后来送给管理层24%,还剩51%。”
后经上市股权优化、投资人变更、增资扩股等,香港科兴持有北京科兴73.09%股权,未名系持股比例降至26.91%。香港科兴由纳斯达克上市公司Sinovac Biotech Ltd100%控股,尹卫东系其后者个**股东。
2016年初,尹卫东组建的外系买团提出科兴控股私有化要约,而以潘爱华为代表的中系北大未名买团则提出了竞争性要约。两团大战自此拉开。
六年间,双方先后就北京科兴董事席位、股东知情权等在北京、香港以及海外多地发起诉讼。拉闸断电系其中一案。
据未名医药披露,双方仍有不只一项诉讼仍在排队中。
2021年11月15日,未名医药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北京科兴,起由是“2018年2月27日,外方股东在中方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换董事,**北京科兴董事的委派规则,致使公司的运行机制失灵,公司陷入僵局。中方股东游离于北京科兴之外,不能基于其投资享有公司经营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股东权利,股东权益受到重大损害,中外股东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利益冲突”
此外,未名医药还控告尹卫东等将北京中兴的各项资源输入科兴中维,并索赔2亿元人民币。未名医药称,科兴中维系香港科兴研发子公司,但随着新冠疫情爆发,香港科兴、尹卫东、科兴中维在新冠疫苗研发、临床试验过程中,将北京科兴的人员、技术、设备等资源不断输送至科兴中维,并且通过变更科兴中维经营范围等方式,使科兴中维变成与北京科兴经营范围基本一致的医药企业,以获取新冠疫苗销售利润。但科兴新冠疫苗上市时,申请方却仅为科兴中维,北京科兴被完全排除在外。
Sinovac Biotech Ltd年报显示,凭借新冠疫苗CoronaVac的中外销售,2021年,科兴控股业绩增速达2691.6%,全年营收超1280亿元人民币,归母净利润约55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8008.5%。
据公司公告,未名医药2022年前三个季度营收约2.76亿人民币,同比降12.75%;扣非净利6000余万,同比降82.36%。
2022年10月10日,未名医药称,为能够直接、有效、全面地行使和实现对北京科兴的股东权利和投资权益,上市公司山东未名将接手其子公司厦门未名持有的北京科兴26.91%股权,并决定免去潘爱华在北京科兴的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罗德顺的监事一职,分别由岳家霖、栾伟宁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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